终于,今天换回了个新的键盘,这两天,键盘坏了,哈哈,基本上什么也没有做,hoho,每天下班之后就是看书,嗯,是我喜欢的生活。不过,电脑也是不可以缺少的,因此,还是买个键盘吧。
短发说我写BLOG的词是不加斟酌和修饰的,的确,我只是想把每天感兴趣的事和人记录下来而已。等到以后的某一天,打开看的时候,才发现,呃,原来,那天,还发生了这样一件事。人,总是容易健忘的一种动物,所以,有的时候还是要把些事情记下来,以后才能因此而记起!
昨天,被我拉暴车窗玻璃的司机过来处理了,还道歉了,看着他去交罚款的样子,真是挺凄惨的。要是我自己,被罚那么多的钱也是难以接受的。但是,我既然做得这一行,总是要有自己的职业道德的。既然,法律、法规这样规定了,而他事实上又是违反了,我有必要行使我的职责。但是,话又说回来,有些东西并不是法律、法规规定的,而是某些人定的。我就觉得不忍下手了,每次做完之后总有负罪感,虽然,这样做不会罚司机的钱,但是浪费人家的时间,间接上还是罚钱了。如今这社会,不管做哪一行,都是艰难的。所以,每次我都是很好态度的对待当事人,告诉他们在我们单位门口不要乱停车,交警会开罚单的。把每一样都做好了,再于我,也好受一点。同事说:应该上班一个人,下班另一个人。对于职业道德,我知道应该这样,但是,某些人的个人意愿,为什么我还要执行的那么彻底呢?!人,应该对得起自己的良心。
难道真是:在这世界上,一切都预先被谅解了,一切也被卑鄙的许可了?!
1 条评论:
哥哥BLOG的风格跟我的优点像哦!嘿嘿~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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